各区(市、功能区)、西海岸新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按照《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》(鲁科字〔2019〕70号),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办法第七条内容,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办法第六条内容。 二、支持重点 1.支持行业骨干企业、社会力量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,积极整合社会科技资源,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。 2.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,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,配置集成相关创新要素,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。 3.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办公、实验、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,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。 三、申报时间与申报流程 1.实行网上申报,申报机构可按照申报书(详见附件2、3)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(http://cloud.sdstc.gov.cn/)注册并填报信息,网上受理起始时间:2020年4月27日9:00。 2.申报机构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胶装成册(一式两份),报所在区(市)科技主管部门审核。 3.各区(市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出具推荐函,于2020年5月8日16:00前,将推荐函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孵化器协会(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,青科大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315室)。 四、注意事项 1.请各区(市)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,严格审核。各申报机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按时完成相关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市科技局组织对各区市推荐机构进行评审,并按评审结果排序予以推荐。 2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基础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张天宝85911343 市孵化器协会王文颖18561928806 附件:1.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2.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.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责任编辑:田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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